此年7月,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,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,“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,一律禁止束胸……倘逾限仍有束胸,一经查确,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,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,则罚其家长。”随后,解放乳房运动蔓延全国。 禁令是下了,千年的风气不是一蹴而就能改变的。卫清芬女士90岁时还清楚记得自己束胸和放胸的经历: “我比其他女孩子发育得早,乳房特别大。打从十五岁起,我妈就开始给我束胸,用一根花布条子,缠了一圈又一圈———怎么能不疼呢,有时候疼得腰也直不起来。”那年,是1924年。出嫁后,束胸的事,就落到了丈夫身上。 1927年,“禁止女子束胸案”颁布后,她大着胆子扔了束胸布。那时没胸罩,光着身子穿外衣,抢眼。被保守的公公看到,立马将她丈夫叫到正房里暴训一顿。卫清芬才放了几天的天乳,又束了起来,上街时被女警察罚了50块大洋。公公起初嘴还硬:“罚就罚,我还出不起这钱?”某天,一个妇女组织上门来检查,发现她还束胸,又罚50块大洋。这下,公公心疼起钱来,再也不过问儿媳束胸不束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