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
未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
2015年3月31日,王志强第二次住进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。此前,王志强的主治大夫彭振介绍,医院对王志强进行了采血化验和常规心电图检查,并且向救助站反映王志强病情危重,救助站工作人员答复正常用药治疗。
根据通报,王志强住院治疗期间,医院对其进行基础性治疗和一般性护理。5月3日,医疗专家组对王志强病历进行分析,一致认为王志强入院后检查不全面,治疗效果不好。
通报指出,在王志强第二次入院时,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对王志强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,工作上存在失职行为。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,给予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彭振、吴波记过处分,急诊科主任刘斌警告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