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按规定时间怀孕罚款1000元
《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称,各社(部)、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、部门计划生育工作。要根据本单位、本部门年度工作安排,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。各单位、部门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,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,入职满1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。
《通知》上还说,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,须严格执行,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的,一次性罚款1000元,在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。严重影响工作的,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。
《通知》最后,还附有2015年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安排表。
记者联系到发图的焦作市山阳区信用联社女工,她无奈地表示,毕竟找份工作不易,大家也只能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去怀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