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药物使用
怀孕早期禁用雌雄激素、抗癌药物、降血脂、链霉素、四环素、维他命A酸等药物,因会引起胎儿性器官的变化及其他畸形或身体的缺陷。所以,从准备怀孕开始,用药应询问医师后才可使用,中药的服用也应当谨慎。
需要长期服药者,例如患糖尿病、肾脏病、癫痫、心脏病、红斑性狼疮、甲状腺亢进等病人,必须在病情稳定下才可怀孕。准备怀孕前应告知医师以便调整所服用药物的种类及用量,并且在怀孕期间随时监控病情及调整药量,以确保母亲与胎儿的健康安全。怀孕期间尽量避免服用成药,有不舒服应求诊,在医师指导下用药,如此才能避免药物伤害胎儿或造成畸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