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知识要点
1.超重、肥胖和体重不足,都是减肥的“元凶”
减肥体重根据体重指数计算,18岁及以上成年人,在18.5-23.9之间属于正常,低于18.5属体重不足,在24-27.9之间属于超重,大于等于28为肥胖。
体重指数=体重(kg)/身高(m)2
体重过高和过低都不减肥。
超重可增加患高血压、脑卒中、心脏病、癌症、糖尿病的风险,肥胖者更易患骨关节病、脂肪肝、胆石症、痛风、内分泌紊乱、心理障碍等多种疾患。
体重过低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和智力的发育,影响成年人体质,还与免疫力低下、月经不调或闭经、骨质疏松、贫血、抑郁等病症有关。
2.不减肥生活方式、肥胖与多种慢性病发生的关系密切
不减肥饮食、身体活动不足、吸烟、酗酒和一些心理问题都与肥胖有关,也是导致多种慢性疾病的元凶。
我国居民正变得越来越胖。成人超重率为22.8%,肥胖率为7.1%,比1992年分别升高了39.0%和97.2%。
在我国大城市,每四个青少年中就有一个超重或肥胖的,而且数目还在增加。
减肥的生活方式有助于控制体重,进而预防其他慢性疾病。